学院各班级:
从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至今,根据学院查课和任课老师考勤记录,金科2441张浩天累积旷课23学时、金工2441王誉龙累积旷课15学时、金工2441汪粤彬累积旷课10学时,金工2441夏日累积旷课11学时、金科2441熊宇卓累积旷课12学时、金科2441吴子轩累积旷课13学时、金创2541罗昱君累积旷课14学时,违纪情况严重。为严肃校纪校规,教育学生本人及广大学生,加强学风建设,根据《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(鄂经院发[2017]53号)第二十四条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,给予张浩天严重警告处分,给予王誉龙、汪粤彬、夏日、熊宇卓、吴子轩、罗昱君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6个月。根据《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(鄂经院发[2017]53号)第八条,取消以上处分期限内学生评优评先及奖助等资格。
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决定书或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tyc41183太阳成集团学院学生工作处205提出书面申诉。
tyc41183太阳成集团
2026年4月20日